夫妻之間有債權債務形成的可能。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不能劃分自己對共有財產的份額,因而在共有財產范圍內,夫妻間不能形成債權債務關系。
但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除了共有財產也允許有個人財產的存在,如個人婚前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等,在共有財產之外夫妻間是可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夫妻雙方同樣可以在平等的基礎上自愿設立合同之債,只是將債權人和債務人限定在了夫或妻之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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