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其他文章 - “酒托女”網上釣魚 男網友上鉤挨宰 法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判刑
發表于:2013-04-19閱讀量:(2459)
【案件回放】
“我怎么也想不到,只不過是一個雙人晚餐,幾杯紅酒,竟然花費了1萬多元。”2011年9月,警方接到市民郭先生報案,稱自己遇上了“酒托女”,在一家咖啡館被詐騙了錢財。郭先生稱自己不久前在網友社區結識了網名為“等待幸福”的女網友,幾次聊天讓兩人逐漸熟稔起來,不久,“等待幸福”提出了見面的要求,兩人便約好在地鐵站見面。見面后,女網友提出還沒吃飯,想在女士面前好好表現一番的郭先生立刻表示一起去高檔的飯店吃飯,但是女網友稱地方太遠不愿意去,就在附近的咖啡館隨便吃點,便帶著郭先生進入了附近的咖啡館,而此時的郭先生怎么也不會想到他一步步踏入了騙子們設下的圈套。坐定后,兩人各點了一份牛扒套餐,結帳2百多元,郭先生心想這家裝修普通的咖啡館消費倒是不便宜。邊吃邊聊間,“等待幸福”說自己口渴了,想喝酒,郭先生提出自己不會喝酒,但女網友執意要喝,于是郭先生便為她點了一杯紅酒。一杯酒下肚,“等待幸福”直說好喝,于是又陸續叫了幾杯,短短一個小時的晚餐時間,女網友一人喝了7杯紅酒。當賬單拿到郭先生眼前的時候,他頓時傻了眼,這一頓飯竟“吃”掉了他1萬多元。事感蹊蹺的郭先生怕惹麻煩于是匆匆結賬,與女網友分手后便直奔派出所報案。
接到報警后,警方很快對該咖啡館實施了控制,并抓獲了咖啡館老板、“酒托女”組織者、“鍵盤手”、“傳號手”、“酒托女”共計8名被告人。經調查,2011年6月,被告人李某開了咖啡館,自己當了老板,但是開業一個多月生意仍不見起色。她正發愁的時候,一位到咖啡館來消費的客人主動找上了她,他自稱叫孫某,可以安排“酒托女”招攬客人到咖啡館來消費以帶動咖啡館的生意,要求則是對營業額進行提成,急于賺錢的李某二話不說便答應了,兩人很快合謀出一條“發財大計”。由李某聘請“鍵盤手”,專門在各大交友網站主動搭識男網友,用不同的名字與身份與男網友進行聊天,等時機成熟便主動約男網友見面,一般都會約在李某咖啡館附近的地鐵站或者商場見面。一旦男網友答應見面,“鍵盤手”便將男網友的資料及對應化名的女網友的名字告訴孫某聘請的“傳號手”,“傳號手”根據不同的“酒托女”發送見面信息,由“酒托女”按照見面信息的內容與男網友見面并以各種理由帶至李某咖啡館。此后便盡力鼓動男網友消費高額的洋酒、紅酒。消費成功后,孫某按照與李某約定的比例提成營業額,再根據每個“酒托女”不同的“業績”發放提成額。短短一月間,在咖啡館認栽的男網友達三十余人,被騙金額共達人民幣10萬余元。一些男網友在消費后也感被騙,因為怕惹麻煩或者沒有證據等原因而沒有報警。警方在調查中還發現,李某的咖啡館不但涉及“酒托”詐騙,還將假酒冒充真酒,或低檔酒冒充高檔酒出售給客人。
【以案說法】
虹口區法院經審理認為,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對咖啡館老板李某、“酒托女”組織者孫某、“酒托女”、“鍵盤手”、“傳號手”等分別判處拘役五個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不等刑期。對只參與了一次詐騙的“酒托女”馮某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對情節輕微的調酒師陳某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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