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婚姻家庭 - 繼承人在什么情況下喪失繼承權?
發表于:2014-07-16閱讀量:(4673)
日耳曼法諺云:“染血之手,不能為繼承人。“一般來說,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必定存在著較為親密的關系,特別是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一般都具有血緣關系。那么,繼承人的哪些不當行為會導致其喪失繼承權呢?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不論是意圖是什么,起因是什么,都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而且必將對被繼承人的身體及心理造成極大的損害。因此法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繼承人喪失繼承權。也因為繼承人故意殺害繼承人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按我國法律規定,只要繼承人實施了殺害被繼承人的行為,不論是既遂的,還是未遂的,繼承人都將喪失繼承權利。
二、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繼承人為獨占遺產,或者為了爭奪較多的遺產份額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不論是犯罪既遂還是未遂,也都將喪失繼承權。在這里需要注意,殺害其它繼承人不當然喪失繼承權,只有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目的是為了獨占或爭奪更多遺產的,才會喪失繼承權。若是因為其它原因,如債務、情殺、仇殺等殺害其它繼承人,并不會導致喪失繼承權。由于意圖殺害他人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只要繼承人為搶奪遺產的目的實施了殺害其它繼承人的行為,不論是既遂的,還是未遂的,繼承人都將喪失繼承權利。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遺棄被繼承人,是指繼承人對沒有勞動能力和獨立生活來源及獨立生活能力的被繼承人負有法定的撫養、扶養和贍養的 義務,但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虐待被繼承人,是指繼承人在被繼承人生前對其經常進行肉體摧殘或精神折磨。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
那么如何認定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是否嚴重呢?在司法實踐中,主要以繼承人所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后果以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考慮。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不論其是否構成犯罪及是否追究刑事責任,都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但如以后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虐待人、被遺棄人生前又表示寬恕的,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偽造遺囑,是指被繼承人生前并未立遺囑處分自己的遺產,而由繼承人為爭奪或獨占遺產以被繼承人的名義制造虛假的遺囑的非法行為。
篡改遺囑,是指繼承人擅自改變或者歪曲原遺囑的內容,以利于自己的一種非法行為。
銷毀遺囑,是指繼承人將不利于自己的遺囑完全破壞、 毀滅的非法行為。
根據最高法院的有關規定,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屬于情節嚴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無論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悖德或不正當行為,或對其生命身體自由等加以危害,或妨害其他繼承人的權利,只要是人類道德所不許的,法律必定會給予相當的制裁,這是對繼承秩序的維持以及對人倫道德的維護。這是我們不能輕易忽視的問題,小編在此提醒您,如果您對繼承方面還有哪些不了解的法律規定,請務必咨詢相關的律師,獲得更好的解決之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7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0.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后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認定。
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不論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均可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11.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14.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嚴重。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