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債權債務 - 朋友借錢不還,聊天記錄能成為證據嗎?
發表于:2019-09-25閱讀量:(2502)
01 案件經過
今年8月,小于接到了朋友小張的電話。
電話里小張告訴小于,自己的父親生病了,急需支付住院費,可現在自己手頭有點緊,實在拿不出那么多錢,于是想向他先借5000塊錢。
隨后,小于二話不說就在微信上給他轉了5000塊錢。二人還說好了只周轉十天,十天之后小張就把錢還上,于是二人就都沒打借條。
就這樣,一個月過去了,小張一點想還錢的意思都沒有,小于只好去向其催要,但讓他沒想到的是,小張竟然一口否認了借錢的事實。
由于對方并沒有寫欠條,小于也就只能拿著微信轉賬截圖的打印件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但根據小于提供現有證據,尚不能夠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系,所以法院最終也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02 沒有借條,采用微信聊天記錄不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嗎?
《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
其中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
那為什么小于會被駁回訴訟請求呢?
大量案例表明,微信聊天記錄要想成為有效的證據,需要滿足兩個前提,就是真實性和完整性 。
1. 怎么才能算得上滿足真實性呢?
那就是要能夠證明微信上的聊天對象,就是當事人雙方。
2. 怎么才能算得上是完整性呢?
完整性就是說微信記錄需要與其它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聊天記錄等微信證據必須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說對于聊天記錄、語音、圖片和視頻不能隨意截取,必須連續且不中斷。
如果誤刪、或者任意截取聊天記錄可能破壞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及合法性,從而影響該證據的效力。
網上轉賬存在一定的風險,而取證并非截取聊天記錄那么簡單,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需要具備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
所以,一定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像證明雙方借貸合意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微信轉賬記錄、身份信息證明(你要證明這是對方使用的微信,這個你可以通過微信真人頭像、朋友圈照片、微信實名認證、綁定的手機號碼、運營商協助調查等途徑進行核實)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03 律師提醒
1、在向對方轉賬前要先確認對方身份
可以通過電話錄音、視頻通話、短信等形式進行核實。
2、注意保留轉賬的原始頁面和聊天記錄
為避免因為清理手機內存時不小心刪除微信聊天記錄而導致聊天內容的滅失,在平時的聊天中應該將重要的聊天記錄借助于收藏的功能妥善保存下來。
3、網上轉賬后應當要及時補借條
借條一定要規范,同時轉賬留言要寫好,應標注轉賬用途。
4、建議盡量采用傳統的借條及銀行轉賬方式進行借貸
畢竟微信轉賬雖然快捷方便,但是用法律手段維權時也存在一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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