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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被雇傭過程中坐在貨車貨物上被限高桿撞擊死亡,坐在旁邊同樣被雇傭的同事沒有采取任何措施,有無法律責任?司機后續知道后也沒有第一時間打救援電話,司機有無義務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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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問
97號律師
您好,根據您的表述,首先貨車的駕駛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二)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而駕駛人應當知道該規定,并且在經過限高桿時應當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因此需要對您親戚的死亡承擔責任。其次,需要您查詢該限高桿是否是政府部門合法設置,如果不是的,可以一并要求限高桿的設置人員承擔賠償責任。最后,由于您提到親戚是被雇傭的,需要區分屬于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如果是勞動關系的,您親戚在雇傭過程中死亡,可以構成工亡,請注意及時要求用人單位向社保部門申請工亡,之后您親屬的家人可以享受工亡的待遇;如果是勞務關系的,可以一并向雇傭人追究責任,雇傭過程中對雇傭者對被雇傭者應當起到安全保障義務,但是您親戚在雇傭過程中坐上了不能載人的貨車貨物上,雇傭者存在過錯,應當一并承擔責任。 綜上,您的親戚的近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任一方均可)可以向駕駛人、雇傭者、違法設置限高桿的人員追究責任,要求賠償,另外貨車駕駛人可能會被以“交通肇事罪”為由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