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顧客說我們的食品有異味,但是是我們剛剛煮的,他要求我們賠償十倍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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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問
15號律師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賠償十倍的前提是食品安全問題,目前食品異味是什么原因導致,如果產品原材料、新鮮程度沒問題,僅僅只是調味料不同,不足以證明食品存在問題。不存在問題,無需按照前述進行賠付。建議,退還客戶支付的價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