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勞動合同期限如何確定?
發表于:2015-02-10閱讀量:(3588)
大家在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清楚自己簽了多久的“賣身契”給單位,因為你要知道自己什么合同到期了,是要繼續和企業簽合同,還是要提前給自己找好下家。而且勞動合同的期限也涉及到企業開除你是否合法,你是否能得到補償金之類的。
既然這么重要,那就花點時間看看小編給大家準備的“肺腑之言”吧!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勞動合同的期限也會影響試用期哦:《勞動者與試用期》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較長的5年、10年,具體期限長短應根據用人單位情況、崗位情況和勞動者情況自主確定。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下面幾種情況下,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待遇好啊:《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比如我是做室內設計的,公司就和我簽合同讓我為老板的辦公室重新設計裝潢,我們定合同時也不能確定要多久,期限沒法確定,則期限就是到我設計裝潢完成之日止。
最關鍵的,錢來了:《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能獲得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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