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2015-05-18閱讀量:(3163)
勞動仲裁庭審在整個勞動仲裁中占有極大的地位,影響著整個勞動仲裁的結果,那么勞動仲裁庭審程序是怎么樣的呢?請隨小編為您一一說明。
一、庭審準備階段
書記員庭前核實案件雙方當事人到庭情況,初步審查到庭人員身份、資格。并且現在宣布仲裁庭紀律
二、庭審開始階段
仲裁員宣布開庭。首先核對當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一方當事人在收到開庭通知書后,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經書記員記入筆錄后,對申請人按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按缺席裁決處理)
由仲裁員說明案由,告知當事人在庭審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
(一)當事人有申請回避、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的權利;
(二)當事人有如實陳述事實、如實提供證據的義務;
(三)當事人有遵守仲裁庭紀律、服從仲裁庭指揮的義務。
詢問當事人對仲裁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是否申請回避。當事人應明確回答是否申請回避,并由書記員記入筆錄。對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的,仲裁員應在問明理由后宣布休庭,并即向仲裁委員會主任匯報。仲裁委主任當即作出決定不同意回避申請的,仲裁員可在口頭告知當事人后宣布繼續開庭;仲裁委主任作出決定同意回避申請的,仲裁員可在告知當事人后宣布延期開庭審理
三、庭審調查階段
仲裁員詢問當事人就本案事實部分進行調查,由申請人陳述申請事項、事實及理由。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按照順序分別進行。
四、舉證質證階段
仲裁員宣布下面進入仲裁庭的舉證、質證階段,由申請人說明證據的名稱、證明對象。被申請人可以對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發表質證意見。仲裁員對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作出相應的認證意見,認證結果可為:認定證據有效、認定證據無效、證據效力待查。仲裁員可根據舉證質證的具體情況,對當事人進行提問
五、辯論階段
仲裁員宣布進入仲裁庭的辯論階段。辯論應當圍繞本案的爭議焦點進行,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歸納辯論焦點)。辯論的順序為先申請人,后被申請人。辯論時發言應實事求是、簡明扼要、避免重復,不得進行人身攻擊。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按照順序發表辯論意見。
六、最后陳述階段
辯論階段結束,請當事人發表最后意見。
七、調解階段
在經過仲裁庭事實部分的調查、舉證質證、辯論以及最后意見陳述,認為本案事實基本清楚、是非責任基本明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本著自愿、合法的原則先行進行調解,詢問當事人是否愿意進行調解。如當事人均同意調解,則仲裁員安排主持調解。如當事人不同意調解,則仲裁員宣布庭審結束,當事人應當在筆錄上簽字或蓋章。
更多的勞動仲裁的相關知識文章,您可以繼續點擊查閱:
↓↓
《勞動仲裁范圍》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