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小車在城鎮路超速行使,與逆向行駛的摩托車相撞,導致對方死亡如何判定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88號律師
您好,若兩方都存在過錯(即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的情況下,負責事故認定的交警部門會向當事人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這個書面文件就是責任認定的依據。但如果當時沒有報警的、而一方當事人進行起訴的話,那么最后的責任認定就需由法院進行。 就目前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況來看,有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目前是建議積極同受害方的親屬取得溝通與諒解,因為一般來說,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作為受害方的家屬是有權要求下列情形的賠償主張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