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買賣租房 - 二手房合同簽訂注意事項有哪些?
發表于:2015-01-27閱讀量:(3406)
二手房合同簽訂時的風險一般都隱藏在以下幾點,所以,當您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聯系辦法,以免受騙
二、標的情況
即雙方要進行交易的二手房,這是合同的關鍵。要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備設施等情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是否共有財產;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權糾紛;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字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定金;尾款。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
五、違約責任說明
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
(1)如果交易雙方沒有特別約定,則交易雙方簽字后合同即為生效。
(2) 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條件,附加條件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3) 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時生效。
(4) 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或雙方是境外人士,交易雙方在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經過公證,此時合同方才生效。
八、盡量取得放款承諾
簽約時,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過戶后由銀行支付,賣方最好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合同中對價款、付款及稅費等事項的約定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價款中應明確約定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訂金、尾款等。尤其是付款方式:
1、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一般是一次性付款的,但也存在著出賣人在出賣房屋時,有部分銀行貸款不能清償的情況。由于辦理過戶時要求取消銀行抵押,出賣人又無力清償貸款,而要求買受人替他先行還清貸款的,應注意交易安全。
2、是買方必須在房屋過戶后貸款才能支付房款,這兩種情況下,最好是由中介機構提供擔保。
親親親~~點點看啦,這個有用的→《貸款買二手房交易有哪些流程?》
(二)過戶交易稅費注意事項
1、一般情況下,二手房轉讓需要繳納的費用主要有以下幾種稅費,此外還有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稅費。符合減免稅優惠政策的按規定另外計算。
2、國家二手房稅收新規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不準過戶。買賣取得房產證或完稅時間不足兩年的住房,售房者將繳納房屋銷售額5.5%的營業稅,超過兩年不滿五年的按照買賣差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五年不收取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3、新出臺的政策還將二手房劃分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兩種,其計稅方式不同。各地對普通住宅的認定標準亦不同。
如有需要,請點旁邊詳解→《二手房交易稅費》
九、付款后要收取收據
房款支付后,應由賣方出具收據。除非賣方明確授權,中介一般無權擅自收受房款。如約定部分房款支付用來償還銀行注銷現有抵押登記的,該筆資金一定要監管或者由買方支付至賣方的還貸賬戶并告知原有銀行直接劃撥,以避免賣方挪用導致無法過戶。
十、弄清二手房的產權情況
在舊房交易中,產權證是最重要的。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日用品,價值量巨大,法律對房屋的保護主要是對有合法產權的房屋進行保護。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9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因此,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權屬,凡是產權有糾紛的,或是部分產權(如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共有產權、產權不清、無產權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合適都不要購買,以免成交后拿不到房屋產權證,同時也會引起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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