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2015-07-02閱讀量:(3219)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關系所產生的糾紛,即為勞動爭議,對于該勞動爭議,法律規定了一般的解決程序,那就跟著小編來了解一下有哪些程序吧:
勞動仲裁也是有范圍的:《勞動仲裁范圍》
一、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程序
1、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經調解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程序
勞動爭議仲裁也稱公斷,仲裁作為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為。
不要過了仲裁時效:《勞動仲裁申請時效多久?》
仲裁一般要經歷這樣幾個階段:
1、案件受理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兩項工作:一是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
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后五日內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2、調查取證階段。調查取證的目的是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為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
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撰寫調查提綱,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核實調查結果和有關證據等。
證據怎么找:《勞動仲裁舉證的相關問題》
3、調解階段
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首先要做調解工作,努力促使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對達成協議的仲裁庭還需制作仲裁調解書。
4、裁決階段
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
仲裁庭的裁決要通過召開仲裁會議的形式做出。
一般要經過庭審調查、雙方辯論和陳述等過程,最后由仲裁員對爭議事實進行充分協商,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決,但獨任制除外。
仲裁庭做出裁決 后應制作調解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但下列勞動爭議,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5、調解或裁決的執行階段。仲裁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在法定起訴期滿后生效。生效后的調解或裁決,當事雙方都應該自覺執行。
詳細了解,戳:《勞動仲裁庭審程序》
三、申請勞動爭議訴訟程序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程序一般如下:
1、起訴和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后,進行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審理前的準備
正式審理之前人民法院還要做—些準備工作,比如向被告發送起訴狀副本,組成合議庭,開展調查或委托調查,通知當事人參加訴訟等。
3、開庭審理
4、依法做出判決
判決前雙方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法院會依法作出判決。
有對比,才有發現:《仲裁?訴訟?傻傻分不清楚》
仲裁流程:《勞動爭議仲裁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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