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關于三方經濟糾紛,別人欠我的錢,我也欠別人的錢,現在有一方發了催告函讓我還錢,不還就要起訴,我應該如何走流程應對?需要什么手續,對方是否合規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28號律師
您好,存在欠款的時候,對方發函催款,甚至后期的起訴都是合法行為。根據您的描述,您外面有未收回的款項,如果該筆欠款可以完全覆蓋您所欠的債務,您可以和對方協商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來償還,即①和您欠錢的一方簽署《還款書》,②給欠款方發《債權轉讓通知》。通常情況下,債權轉讓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債務人,否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如果無法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那您只能自己去向欠您錢的一方催款,可以以您的名義給對方發送《催款函》,也可以請律師發送《律師函》,或者直接起訴至法院。至于別人后期如果起訴您的話,您可以在收到《起訴狀》后,提交相應的《答辯狀》,對對方的起訴行為做出回應,甚至可以調解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