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法務支招“貨款追收”
閱讀(4062) 免費咨詢(9940581)
據珠海市醫藥流通協會透露的消息稱,因被公立醫院嚴重拖欠貨款,不少企業已舉步維艱。以已上報數據的會員企業來統計,13家珠海本土藥企被公立醫院拖欠貨款達2.9億元。在其他行業中,貨款拖欠現象也是屢見不鮮。
產生這種現象,最主要的原因是相同的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過大、資金不足、到位不及時、地方自籌資金不到位。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據珠海市醫藥流通協會透露的消息稱,因被公立醫院嚴重拖欠貨款,不少企業已舉步維艱。以已上報數據的會員企業來統計,13家珠海本土藥企被公立醫院拖欠貨款達2.9億元。在其他行業中,貨款拖欠現象也是屢見不鮮。
產生這種現象,最主要的原因是相同的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過大、資金不足、到位不及時、地方自籌資金不到位。
一、委托
債權人簽訂委托書,與會員信用機構簽訂委托合同,并提供如下資料:
1、債務形成的原因;
2、債權人為催賬已經做出的努力;
3、債務人提出欠債理由;
4、債權人對債務人欠債理由的意見;
5、債權人還賬要求與主張;
6、與債務相關的證據復印件,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或者相關證據已丟失,但債務事實確實存在,可以不提供該類資料。
二、了解和審核債務情況
國際信用執業人員對債權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資料不齊全的,要求債權人補正。
三、正確制作《信用商賬催收函》
······
一、合同預防法
工程結算難難在審價。業主出于種種目的審價不及時,同時審價效力又需雙方確定,常常出現施工方審價,業主不認可;業主審價,施工方不認可,如此重復審價,費力費時。
為此,可在合同中作下列約定:
1、“業主應在收到決算書×天內完成審價,逾期視為生效”,以預防逾期審價。
有時在合同中直接作上述表述,業主擔心其權益受損而拒簽字。有一種變通辦法,可在合同中明確雙方適用《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
······
一、開門見山,合作原則言在先?
首先事先說明,顯示了自己合作以誠的原則。
其次,減少了后期業務過程中的后遺癥和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過高的條件可能當時就讓客戶放棄了合作。
但是,這總比將貨供給客戶以后,他再以貨款結算標準和方式有爭議為借口不予結款要強。
所以,營銷人員在合作之初,就應以《購銷協議》、《買賣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詳細地對貨款結算作出規定和說明:
1、供貨價格(也就是結算價格)是多少;
2、結款方式或具體的結款時間。如果業務往來較頻繁,結款方式要注明是現款現貨、送二結一,還是固定的周期性結款(如每個月結一次等)。
······
一、每月及時了解還貸情況,發現逾期立即催收。
二、對于逾期一次的借款人,以電話催收為主,要認真做好電話催收記錄,并在《逾期還款人員催收記錄》中及時登記。
三、對于逾期兩次以上的借款人,要認真了解逾期原因,將該貸款人列入重點催收對象。
四、對于連續逾期三次以上的貸款人,要發放貸款《催收函》。
五、對于逾期六次以上的,寫出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審批后,依照法律程序提起訴訟。
隨著各企業間的經濟往來增多,企業間的債務如何追收?成了眾多企業的難題。下面就介紹一些企業債務追收的途徑:
一、利用行政干預手段協助討債
所謂利用行政干預手段幫助實現討債,是指討債人(或債權人)在討債過程
經過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債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情與支持,通過債務人的上級領導機關對債務人進行說明教育,勸其盡快履行債務。
討債人利用行政干預手段幫助實行討債目的,在債權人和債務人同屬一個系統即同屬一個主管部門領導的情況下效果最好。目前我國各種各樣的“三角債”的追討困難相當大,債權人如果發現債務人與自己是一個系統的,屬于同一主管部門主管,那么此時他如果請求主管部門出面進行協調、磋商,往往都能使久拖不決的三角債務迅速得以清償。
但這種辦法有兩點討債人需要注意:
一是討債人在討債過程中請求債務人的上級主管機關幫助討債人實現討債目的這一手段的范圍是有限的。
這是因為債務人的主管機關對債務人是否履行債務并沒有任何強制措施,就是說主管機關沒有權力命令或者裁決債務人必須履行債務。只有人民法院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才擁有這種權力。債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只能采取說明教育或者為企業提供各種服務或者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其經濟效益等方法,努力促使債務人講信譽、守合同,盡快履行其到期的債務合同。如果債務人是存心故意拖欠債務,他就很可能對其上級主管部門的說服教育“洗耳薛聽”,對上級主管部門所提供的幫助、服務來者不拒,樂于接受,面對上級管機關要求履行債務一事則擱置一邊,不予理睬。對這種債務人就應當尋找另外的最有效的辦法。否則,討債人難以達到目的。
二是利用行政干預手段討債對討債人來講最好是指導它作為其它討債手段的一種輔助手段。
這不僅是因為上述行政主管部門對債務人的債務合同的監督干預權利有限,還由于我們國家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地方保持主義色彩在某些人的思想和行為當中表現還很嚴重,相當多的時候債務人的主管部門都會主動為債務人開脫責任,因為對債權人和討債人而言,債務人及其主管部門的利益總是一致的。
所以,討債人在決定是否通過行政渠道幫助自己實際其討債目的時,最好是先調查一下主管機關的情況,摸一摸主管機關對其負債的下屬清償債務的態度,搞清楚債務人的主管機關是否能夠公正地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辦事,弄明白債務人的主管機關是否真心實意地愿意幫助討債人,這些調查了解對討債人正確地判斷形勢從而采取有效的行動相當重要,討債人如果省去這些必要的調查了解,理想主義地認為國家機關就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就會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辦事,盲目地信任債務人的主管機關,多數情況下討債人為此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成了白費心機。
二、利用金融機構的監督職能幫助討債
一是國家銀行的結算管理職能,我國法律規定:凡是法人之間的經濟往來,除國家規定允許使用現金的以外,都必須由國家銀行或信用社轉賬結算。這一規定,使國家銀行對企業的經濟往來具有結算管理的職能。使國家銀行除了承擔為開戶人(即法人或企業)收支款項等義務外,還享有對開戶人(即法人或企業)的金融及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的權力。同時,國家銀行還享有按照法律規定對開戶人(法人或企業)實施強制結算的權利
根據國家銀行所具有的結算管理職能,討債人或債權人如果經過自己的努力仍然不能同債務人協商解決債務糾紛,不能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那么,這時候債權人即可向國家申請幫助,通過與債務人與有信貸關系的銀行幫助向債務人催討債務。如果債務人對銀行幫助討債人催討債的行為視若無睹,置之不理,對銀行的勸解、說服置若罔聞,仍然固執地堅持已見,堅持無故拖欠債務,這時,銀行即有權進行扣款,替債務人清償債務,以滿足債權人實現其債權的需要。
二是我國法律還規定國家銀行具有協助執行的職能。國家銀行所具有的協助執行職能主要是指我國的經濟合同糾紛案件經國家種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調解、仲裁、判決且已經產生法律效力之后,當事人一方仍然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人民法院通知有關的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協助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判決書,從債務人在銀行的賬戶里強行扣款或者劃撥款項以支付債務人所欠債權人的債務。
三、運用經濟抗衡手段幫助討債
討債中所謂的經濟抗衡手段是指債權人或討債過程中根據雙方合同(即合同雙方互為債權人和債務人)應當同時履行的原則,針鋒相對地逼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辦法。
因為現實經濟往來當中的債務合同,多數都是雙方合同,即債權人同時也是債務人,債務人同時也是債權人,比如在技術轉讓合同當中,債權人轉讓技術給債務人,債務人有向債權人提供轉讓費的義務,同時他也就享有使用該技術的權力,債權人享有獲取轉讓費的權利,同時他也就負有提供轉讓技術的義務。債務的義務,雙方是對等的。再比如在期貨交易當中,買賣雙方你欠我物,我欠你錢,彼此互相欠債。在上述兩種情況當中,如果負有先行給付義務的一方到期不給付,那另一方就可推遲履行給付義務的時間,針鋒相對地進行抗衡。直到雙方遵照合同規定先行給付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