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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咨詢寫字間租賃的問題。我是房東,跟租戶簽訂的合同是上個月10號到期。 租戶一直未提前表明續租的打算。 我現在不想給他續租了想收回房子,他不同意,說沒提前跟他說他來不及準備。這樣我怎么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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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問
77號律師
您好,如果租賃合同已經到期了,一般情況下,您作為房東收回房子是無需經過對方同意的,可以直接收回,如果對方賴著不走,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占有使用費。但具體情況還是需要看雙方的租賃合同是否有對此情形進行約束。